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巾幗不讓鬚眉?女性屬靈領導的特色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第248期,20054月號,26-28)

    在二零零零年三月號的《教牧分享》中,李清詞牧師以「男女有別!?」為題,探討男、女作教牧領導的異同之處及如何配搭事奉。她在當中提到三點藉以消弭在教牧事奉上男、女有別的建議,其中一點,就是應當認識了解男、女兩性在性格、心態和表達方式上有所分別,從而學習如何配搭事奉,叫群羊得著最適切的牧養與生命培育。

  的確,《創世記》特別強調神造男造女(參創一27),而不只是簡單的說「造了兩個人」;因此,我們不得不承認男、女必定有不同的地方。另一方面,《創世記》清楚記載神造女人夏娃作為男人亞當的「配偶」藉以幫助他(參創二1825),亦顯出男、女雙方是有不同的岡位或功能,甚至任務。當然,這些不同不應成為我們用作高舉男尊女卑的藉口,但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不同,必然影響著男、女性在不同領域中的身分及角色,並所承擔的不同權利、義務和責任。本文不是作女性領導的《聖經》研究,自然也不是要決定女性是否應作屬靈領導,而是嘗試簡單地探討女性作屬靈領導的特色,從而讓教會中男、女兩性領袖,能更有效地配搭事奉,叫信徒得著幫助,教會得著增長。

男、女有別——是生理、心理因素還是社會文化使然?


  一直以來,人似乎都認定男、女兩性有顯著的分別,是基於兩性生理及心理不同的結果。有不少研究指出女性在處事的衝勁(aggression)、邏輯思考與數學(logic and mathematics)、視覺空間(visual-spatial)等均較男性為弱,而在語言能力(verbal)方面,則較男性強。2 另一方面,社會上普遍喜歡以活動、冒險、支配、權威、力量、理性、客觀、獨立等來形容男性,而女性則與被動、從屬、依賴、軟弱、情緒、培育、馴服等形容詞掛。不過,近年的研究結果,卻質疑這些理論的準確性,3 主要原因,是發現愈來愈多女性擔任以往認為只有男性才勝任的工作,而且做得很好。

  唐佑之牧師在《女性的光輝》一書中曾經嘗試從心理學、社會學及神學三方面對有關婦女的研究作出簡單的分析,並歸納出一些男、女有別的地方。可是,唐牧師在字裡行間,卻反映出他認為今天男、女在社會上(甚至教會中)角色的不同,總的來說,仍是社會文化的因素使然居多。5其實,近二十年的自然與社會科學研究讓我們看見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等均對性別塑造造成重大影響。像近年流行「瘦身、美白」,認為這樣的女性才是最美最動人,我們不難看見女性自覺或不自覺地被這種潮流牽著走。筆者有一次與朋友吃自助餐,看見朋友的七歲女兒拿著小碟,而不跟其他小孩子一般拿大碟,而且只拿一些蔬菜,就問她是否不餓,誰知她的回答是:「我最近在keep fit呀!」(編案:即保持美好體態)當時覺得很有趣,但現在想起來,實在深覺社會文化及潮流的威力鉅大。因此,雖然兩性分別是基於生理、心理因素還是社會文化因素仍需要更進一步的研究,但我們不得不承認,今天我們對女性身分及角色的定位,總離不開人類歷史過程中,社會文化發展的因素,而當中亦必然有著偏差。6

女性領導學理論


  根據領導學歷史學者的研究,現代領導學理論(Modern Leadership Theory)起始於一八四一年。由一八四一至一九四八年,領導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領袖本身,嘗試從當代公認的理想領袖身上尋找出優秀領袖的特質。一九四八年開始,領導學的研究起了變化,由研究領袖本身進而研究整個領導過程的各個範疇,包括領袖、領袖的跟隨者、領導過程所在的處境等。可是,由於一直以來,擔任領導角色的都是以男性為絕大多數,這些研究亦在不自覺的情況下,以男性領袖為研究對象;所得出的優秀領袖特質,也必然是以男性為基礎,形成這些理論非但未必適用於女性領袖,更成為女性在社會上要擔當領袖的無形枷鎖,叫她們以為要像男性一般地領導才算是好的領袖。8

  貝弗利.厄比(Beverly Irby)與吉納維夫.布朗(Genevieve Brown)於一九九五年在美國教育研究協會的年會上發表了一個名為「建構一個包括女性的領導學理論」的研究報告。他們從教育界、政府部門及商業機構中,均抽選出相同數目的男、女性合共一百二十人作出研究。研究結果顯示出男、女兩性在有果效的領導技巧及態度(effective leadership skills and attitudes)上抱著不同的觀點,在人事管理的期望上亦不盡相同。他們發現絕大部份研究對象都認同女性在領導上較留心工作上的細節;在面對不同的事情時,女性會主動尋找別人給予不同的意見,才作出相應的決定,而非像男性只倚靠過往的經驗及自我的能力來作出判斷。此外,女性喜歡透過時間及其對工作的熱誠和努力來贏取下屬所認同的權力;她們樂意鼓勵下屬參與作決定,亦願意與下屬分享工作的成果。最特別的是,普遍的研究對象都認為這些是作好領袖應具備的特質。難怪在現今社會中,女性當領袖一直有上升的趨勢。但問題是,這些領導特質是否女性的專利呢?

女性與屬靈領導


  究竟男、女兩性在屬靈領導上的分別有多大,其實並不是很多實質的研究,華人教會更是少之又少。筆者的博士論文是研究三語(粵語、華語、英語)背景牧者之教會事工哲學,由於當時主要是就著三種語文文化背景不同的牧者作出研究,所以由問卷設計至數據分析及結論,都沒有特別留心不同性別牧者的事工哲學是否有所分別。當時研究的主要對象是加拿大多倫多(Toronto, Canada)的教牧同工,問卷發給一百九十二位牧者,收回八十八份,當中有十五份是女性牧者,佔回卷率17%。筆者嘗試就「教牧領導」及「教會管理」兩組問題中,男、女性牧者回應數據作出比較,發現女性牧者在這兩組問題的平均值(mean)都較男性牧者高出一些,這意味著女性牧者較男性牧者在「教牧領導」及「教會管理」兩方面都喜歡採取更開放的態度與方法。可是,在比較四個基本教會事工類別的取向中,10  卻發現女性牧者在這四組問題的平均值都較男性牧者為低,顯示女性牧者在牧養上採取較男性牧者為保守的態度與方法。雖然這研究只是針對加拿大多倫多的華人教牧,但或多或少,都反映出女性牧者雖然在事工哲學上較為保守,但卻希望在教牧領導及教會管理上突破傳統的框框,不再是傳統以主任牧師個人主導的領導模式,而是由主任牧師與眾男、女教牧同工組成的領導團隊,彼此配搭、各展所長、發揮個別的恩賜來建立信徒、叫教會增長。

結論


  最後,容許筆者分享一下個人的信念。在屬靈領導裡,原不應該有男、女之別。教會領袖都是神的僕人,最要緊的是要有神的呼召,並有擔當屬靈領袖的恩賜,具備作領袖的才幹,更重要的是有基督愛人捨己的生命。我們憑甚麼認為神一定不會用女性當領袖呢?君不見多少單身女宣教士蒙神呼召往福音未到之地建立了無數的教會嗎?同樣,我們又憑甚麼認為神不可以多用弟兄當領袖呢?君不見教會歷代以來無數弟兄肩負起教會傳承的責任,甚至為信仰殉道嗎?可見,男、女兩性,實不應作為當屬靈領袖的條件。求神憐憫,叫我們不再在這女性作屬靈領導的課題上爭辯,而是回到神起初創造人的本意,就是男、女互相配搭,完成神託負的使命。

 
註:


  1. 李清詞:「男女有別」,《教牧分享》,第一二一期,二零零零年三月,第十至十一頁。

  2. Gay Hubbard, Women: The Misunderstood Majority, 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92, p.120~122.

  3. Ibid., p.123~126.

  4. 唐佑之:《女生的光輝》(香港:福音證主協會,一九九年),第一一九至一三三頁。

  5. 同上,第一二一至一二五頁。

  6. 邱清萍、劉秀嫻、吳淑儀:《還我伊甸的豐榮》(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一九九七年),第四十一至一零九頁。

  7. Robert Clinton, A Short History of Leadership Theory, (Altadena, CA: Barnabas Publishers, 1992), p. 7~18.

  8. Beverly Irby and Genevieve Brown, "Constructing a Feminist - Inclusive Theory of Leadership," 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 San Francisco, CA, 1995, p.1~2.

  9. Anthony Chow, "Pastoral Perceptions of Church Ministry Functions in Canadian Chinese Churches," Ed.D. Dissertation, Kentucky: 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2003.

  10. 即敬拜、栽培、佈道、相交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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